广东省*******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院区建设配套项目—医院信息系统机房设施、智慧医院项目—医用耗材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院区建设配套项目-医院信息系统机房设施、智慧医院项目-医用耗材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院区建设配套项目-医院信息系统机房设施、智慧医院项目-医用耗材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院区建设配套项目-医院信息系统机房设施、智慧医院项目-医用耗材管理系统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服务 医用耗材管理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系统的设计、开发、对接、测试、安装调试及上线。投标人应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以提交待验收的完工清单日期为准,因受恶劣天气、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因素影响需延长完工期的,投标人需发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未能完成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1%扣减,扣完为止。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院区建设配套项目-医院信息系统机房设施、智慧医院项目-医用耗材管理系统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号)执行;(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包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售价:人民币***元/份,邮购须另加**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自然人投标的);
2、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若分支机构投标的);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年8月**日9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相关政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财务)
***********
****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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