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 **** 年丁湖镇向阳村刘圩、孙庙大渠支渠配套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泗县 **** 年丁湖镇向阳村刘圩、孙庙大渠支渠配套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宏泰明城C区门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泗县 **** 年丁湖镇向阳村刘圩、孙庙大渠支渠配套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新建防渗渠 2.1*0.5*1.** 长 *** 米;新建 *** 矩形渠 1.0*1.** 长 **** 米;1#节制闸 0.5*1.** 共 3 座;2#节制闸 1.0*1.** 共 2 个;3# 节制闸 1.1*1.** 共 3 座;1#放水口 5 座;2#放水口 6 座;新建管桥 1 座; 管桥疏通 6 座。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邓明(组长)、赵敏、张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3年5月**日至***3年5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凤凰城商业街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泗县凤凰城商业街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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