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瑷珲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区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爱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河市瑷珲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区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爱区发改投资[****]**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 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爱辉区国道0公里西南***米处,黑河自贸片区范围内(南大沟西侧、化辉路北侧)。
2.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平方米及其电气、给排水、采暖与通风和消防等相应其他工程。2.3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7*元。
2.4建设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5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 本项目不划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
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
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
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3.7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机构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监理机构成员;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 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至****年4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5月9日**时**分;5.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号);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质疑、投诉也可以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监督部门: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地址:黑河市龙滨路**号 联系人:鲍先生监督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兴林街***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
电话: ****-*******
****年4月**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