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银川某部校车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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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川某部校车服务 | 采购内容:拟选取1家校车服务企业提供银川市区内学生上学校车接送服务,需安排3台专用校车(**座1台,**座及以上2台),开通3条线路。服务期2年。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拟选取1家校车服务企业提供银川市区内学生上学校车接送服务,需安排3台专用校车(**座1台,**座及以上2台),开通3条线路,分别是:①路线1,行驶里程约9.8公里,时间约**分钟,早中晚接送,需使用**座校车1台;②路线2,行驶里程约6.8公里,时间约**分钟,早中晚接送,需使用**座及以上校车*台,③路线3行驶里程约**公里,此线路仅安排早晚接送,需使用**座及以上校车*台。具体线路以实际运行为准。 需满足的要求:(一)该项目建议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不分包,评审方法选择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不需要组织样品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通用条件设定为: ①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②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 详见附件 | **.** | ****年**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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