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海头小河与南关小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非铁路部分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海头小河与南关小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非铁路部分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海头小河与南关小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非铁路部分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登沙河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辽************ | -5.******%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共***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名 | 第*名 | |||||||||||
单位名称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 | 范燕平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 | 范燕平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 李桂星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 | 辽**************** | |||||||||||
投标报价 | -5.******% | -**.******% | |||||||||||
工程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共***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共***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 |||||||||||
评审得分 | **.** | **.**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大连世城建工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30%;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 2、设计项目负责人:饶红美;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622。 3、项目经理:王岩;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20210555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1)1504414 4、得分业绩:1、花城新区干梅路前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中标候选人: 大连市水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30%;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10%。 2、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桂星;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103330901。 3、项目经理:范燕平;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202120220383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2)1516552 4、得分业绩:1、大连市新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水、污水、给水配套工程—给水配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2、旅顺口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普洛斯物流组团及百吉生物港单元给水项目EPC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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